一、部门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甘肃省信访条例》,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国家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负责向县区、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工作;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和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干部下访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信访局核定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办信科、接访一科、督查调研科、接访二科、复查复核科。
2、人员设置情况
2023年末我单位公务员编制22人,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人员7人,编外临聘人员6人。
兰州市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人员编制10人,实有在职人员10人。
三、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4年度,我单位预算共安排资金762.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62.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4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76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05.2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底我单位新增2人,人员工资和社保费用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2.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专户核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共安排资金762.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4万元:其中本级支出762.33万元、较上年增加205.24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经费。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人员支出529.07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29.07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1)工资统发348.91万元,(2)在职人员采暖补贴17.41 万元,(3)养老保险57.16万元,(4)医疗保险31.43万元,(5)工伤保险0.71万元,(6)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42.87万元,(7)临聘人员工资和社保缴纳:30.23万元,(8)退休公用0.35万元。共计529.07万元。
2、公用经费。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49.9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9.95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明细如下2024年共安排公用经费支出49.9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49.95万元。明细如下:其中工会经费1.76万元,福利费5.49万元,公务用车2万元,办公费9.9万元,邮电费1.87万元,差旅费6万元。压缩5%综合办公费0.89万元。退休公用:0.35万元,基本支出培训费2.05万元,其他交通费(统筹)2.09万元,其他交通费(非统筹)18.79万元。
3、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4年基本支出共支出49.95万元,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我单位人员新增2人,所以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及变动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83.31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83.31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32.61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房屋租赁31.5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1)项目分类情况:本部门2024年部门运转类项目支出183.3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如下:房屋租赁费31.5万元,维护信访秩序安保服务107.81万元,信访工作经费44万元。
(2)项目分级情况:本部门2024年项目支出中本级支出183.31万元,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二级单位支出0万元。
本单位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七、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相比,与往年持平。
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相比,与往年持平。
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0,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因公出国(境)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与往年持平。
(二)培训费、会议费支出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预算2.05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新增2人。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明细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共安排49.95万元,具体为:工会经费1.75万元;福利费5.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培训费2.05万元;压缩综合办公费0.89万元;办公费9万元;邮电费1.87万元;差旅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统筹部分2.0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非统筹部分18.79万元;退休公用0.35万元。
2、增减变动说明。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1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底我单位新增人员2人。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07.8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末固定资产30.24万元(已提折旧),其中固定资产29.39万元(已提折旧),无形资产0.85万元。
十一、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4年共安排转移支付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较上年相比我单位没有转移支付。其中本级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我单位没有转移支付;所属事业单位支出0万元,较上年相比我单位没有转移支付。
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保障方面:
我部门按照相关绩效考核要求,设立了较为完善的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原则,强化了预算绩效申报制度,明确了各科室绩效目标职能。预算由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自行申报,分管局长审核,通过由财务室上报财政部门。
2.绩效目标管理方面:
全年预算由局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组织上报,各科室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提供立项依据等。
3.绩效运行监控方面:
对于重大项目支出,由负责科室提供支付计划后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再行支出。支付审核流程由项目经办人、财务会计、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局长、单位负责人逐一审核审批。
4.绩效评价管理方面:
我单位2024年项目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对各个项目的预算绩效具体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后予以通过。
5.绩效结果反馈与应用方面:
在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4年预算执行完毕后,组织会计针对项目资金支出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执行2024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我单位五个项目预算纳入绩效管理,项目预算合计金额183.31万元。房屋租赁费31.5万元,维护信访秩序安保服务107.81万元,信访工作经费44万元。涉及财政支出18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0万元;本部门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兰州市信访局_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xls
兰州市信访局2024年绩效目标公开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