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编报范围 二、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三)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四)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教育支出(类)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5.住房保障支出(类)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1.人员经费 2.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五、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甘肃省信访条例》,负责处理市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 (二)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四)承办国家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县区、部门和单位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我市赴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劝返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和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八)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干部下访工作。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总结推广各县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兰州市信访局属市政府组成部门,性质行政,县级建制,内设7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机关党支部、来访接待处、办信处、督查调研处、劝返工作处、复查复核处。编制33人,实有人员31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17人,工勤在职人员4人,事业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6人,计划内临时工6人。 (三)预算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兰州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兰州市信访局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表 按照部门预算公开要求,共有8张表格,分别是:部门预算收支总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部门预算收入总表、部门预算支出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0.58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58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77万元、教育支出1.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9万元。 1.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50.58万元,无上年结转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50.58元,占100%。 2.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5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73万元,占51.29%,项目支出316.85万元,占48.7%。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0.58万元,比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3.21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未列支信访干部业务教育培训经费。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650.58万元,基本支出333.73万元,占总预算的51.29%,同比上年增长14.05万元,增长4.4%,2018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项目支出31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7%,同比2017年减少17.26万元,减少5.17%,主要减少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未列支信访干部业务教育培训经费。 (2)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1.36万元,占比0.21%,较上年增加0.3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预算39.37万元,占比6.05%,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包含在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0.57万元,占比0.09%,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13.05万元,占比2%,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7.34万元,占比1.1%,此款项为基本支出,上年部门预算中未包含 4.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预算21.49万元,占比3.3%,较上年减少0.8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3.73万元,比2017年增加14.0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 2018年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工作改革,增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金。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 人员经费为286.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为4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41万元,与2017年相无变动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41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93万元,其中:办公费7.1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6.51万元,工会经费1.31万元,福利费4.99万元,培训费1.36万元,退休公用支出0.3万元,公用接待费0.41万元,公务车运行及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补贴20.04万元,压缩5%的综合办公经费0.92万元,印刷费4.8万元,维修费(房屋)0.91万元。购置费12.26万元。 2、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同比2017增加3.12万元,增加原因:2018年预算新增维修费(房屋),购置费较2017年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兰州市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通用设备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87.85万元,其中服务类174.68万元,货物类12.26万元,工程类0.91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市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方面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公”经费: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的是工作人员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明细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4)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